关于印发《霍邱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霍邱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结合我县和项目要求实际,经研究制定《霍邱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依据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到县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14]179号)和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15〕6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订了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办法。

  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切实落到实处,发挥农技指导员在农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应有作用,督促农技人员进村入户,为农户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县农委成立了项目考核考评组,刘进友为组长,洪耀坤、马安乐、王敬佩、邓培林为副组长,潘学锋、丁建华、李进村、王善军、陆跃华、王旭、纪文华、莫奎荣、冯玮为成员。考核考评组负责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

  考核考评范围为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单位和农技指导员。

  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技推广单位做年终考评。考核考评内容主要围绕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推广服务等。采用100分制评分,按照考评内容逐项打分。具体见附件1。

  对农技指导员推广服务情况做季度考评,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即对每个农技指导员的要求、考核方法、考核步骤是相同的。以电话抽查为主,结合到户走访、群众座谈、不定期下乡镇实地查看等方式来进行。每次电话抽查采取全覆盖,即每个农技指导员的示范户100%抽查。

  考核考评内容主要围绕推广服务工作量、服务效果和相关软件资料等。采用100分制评分,按照考评内容逐项打分。

  (1)所包行政村数。包两个行政村得6分,每多包一个行政村另加1分(100分外的)。

  (2)指导服务户数。重点指导服务户数(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户)达10户得10分,按所包行政村数比例要求选择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户的另加2分(100分外的。每个行政村遴选3-5户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户)。

  (3)对所包行政村开展技术培养和训练情况。对所包的一个行政村全年开展三次以上培训得5分,开展培训未达到3次的不得分。对所包的两个行政村全年分别开展三次以上培训得10分,开展培训未达到3次的不得分。对所包的三个以上行政村全年分别开展三次以上培训另加5分(100分外的),开展培训未达到3次的不加分。

  (4)指导服务次数。对每个示范户每月指导服务次数分别达3次以上的得 10分,达2次的得8分,达1次的得 6分,未服务的不得分。示范户不知道农技指导员姓名的,视为未指导服务。按10户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1)示范户满意度情况。示范户对农技指导员的指导服务非常满意的得20 分,满意的得15分,基本满意得10分,不满意不得分。按10户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2)《农技指导员手册》记录齐全完整得6分,基本完整得4分,有记录但不完整得2分,没有记录不得分。

  (3)指导示范户作《示范户手册》记录,齐全完整得8分,基本完整得6分,有记录但不完整得4分,没有记录不得分。按10户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4)对所包行政村开展的培训都有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培训签到表或培训影像资料)得6分,每少一村扣3分。

  (5)每户示范户有推广服务技术明白纸等得6分,没有不得分。按10户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6)每户示范户门牌醒目张挂得 8分,没有张挂不得分。按10户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1)农业科学技术网络书屋学习应用。每天浏览一次书屋得2分。下载书屋文章得1分。参与书屋“专家在线”提交问题、解答问题得2分。(此项依据省农业科学技术网络书屋的使用统计情况评分)

  (2)参加培训情况。按要求参加省、市、县农委组织的各类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得3分,没按要求参加完学习任务不得分。

  1、农技指导员考评结果分为四档,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费用中拿出11万元作为绩效奖励资金。评出在基层农技推广中工作突出的农技指导员,分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一等奖10人,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20人,每人奖励1600元;三等奖30人,每人奖励1100元。评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前10名的农技推广单位,每单位奖励2500元。

  3、县农委对每季度考评情况做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每季度考评情况作为发放农技人员技术服务补助金的重要参考是依据。全年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农技指导员资格,并不予评先、评优和学历提升补助,且本年度不予晋升职称。

  4、被省市抽查到不实(含电话打不通或空号、指导次数不够、指导员对项目认识模糊等情况)的,扣减相应季度的技术服务补助金。

  5、凡参加农技指导由个人申请承诺,方可安排参加此项目,享受项目补助待遇。

  6、对弄虚作假的(指不进行技术指导而填写手册等),除扣去项目补助外,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3.规范管理 15 “2牌2册1网”齐全(技术指导员胸牌、科技示范户门牌以及《科技示范户手册》、《技术指导员手册》配备齐全,填写完整,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信息实现网上填报)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

  4.信息宣传 10 多渠道宣传农技推广工作。区分省市县三级媒体层次和报道内容分别计分,得满为止。(省级及以上媒体综合性报道每篇3分,一般性报道2分;市级媒体综合性报道每篇2分,一般性报道1分,县级媒体综合性报道每篇1分,一般性报道0.5分)

  (20分) 5.农技推广管理体制 12 建立岗位工作职责和推广责任制度,农技人员分工明确,推广指导任务明确。每缺少一项扣6分。

  (35分) 7.农技推广创新做法 5 在农技推广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奖励激励和服务方式手段方面有重大创新做法的,每一项创新点加2分,得满为止。

  8.主导品种主推技术 20 围绕主导产业,完成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满分20分,每少完成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9.包村联户服务 10 明确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和下乡任务及要求,满分10分,每少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3、对所包行政村开展技术培养和训练情况 10 A、对所包的一个行政村全年开展三次以上培训:5分(未达到3次不得分)

  B、对所包的两个行政村全年分别开展三次以上培训:10分(未达到3次不得分)

  C、对所包的三个以上行政村全年分别开展三次以上培训另加:5分(未达到3次不加分)

  4、指导服务次数 10 A、对每个示范户每月指导服务次数分别达3次以上(含):10分

  标 5、示范户满意度情况 20 A、示范户对农技指导员的指导服务非常满意:20分

  10、所包行政村开展培训资料情况 6 A、对所包行政村开展的培训都有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6分

  能力提升指标 13、农业科学技术网络书屋学习应用 5 每天浏览一次书屋得2分。下载书屋文章得1分。参与书屋“专家在线”提交问题、解答问题得2分。(此项依据省农业科学技术网络书屋的使用统计情况评分)

  14、参加培训情况 3 按要求参加省、市、县农委组织的各类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得3分,没按要求参加完学习任务不得分。